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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营造适宜制度环境为重点,以区域信息平台建设为依托,以便利患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原则,不断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健全监测反馈机制,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有序推进互认工作。
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项。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300项;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到2030年,全国互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果互通共享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
(一)制定发布互认项目清单、医疗机构清单和“负面”清单。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发布互认工作指引,加强技术指导。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下同)组织制定发布本辖区内互认项目清单和医疗机构清单,明确可以互认的项目范围、参考时限、质量要求等必要条件,以及实施互认工作的医疗机构,并动态更新完善,制定发布“负面”清单,明确不能互认的情形,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安全。
(二)有序扩大互认机构和区域范围。医疗机构要建立互认工作制度,加强政策培训和业务管理,积极落实互认工作要求。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单位要统一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检查检验质量标准,加强内部信息互通共享和服务整合衔接,率先实现互认。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以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等资源共享中心为抓手,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指导各地市实现市域内互认的基础上,有序推进省域内互认工作。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分别由北京市、浙江省、四川省牵头,制定发布区域内互认工作实施方案并推进实施,鼓励各区域间使用统一的检查检验项目名称及项目编码。鼓励其他有条件的省份之间有序推进跨省域互认工作。军队有关医疗机构按照属地有关规定参加互认工作。
(三)加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提升全国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支撑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共享调阅。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区域信息平台建设,通过建立检查检验结果数据库、“数字影像”或“影像云”等方式,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区域内跨机构共享调阅。逐步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通共享数据与医疗业务系统的融合衔接,建立互通共享数据问题纠错及反馈机制,方便患者和医务人员调阅。按照行业已经发布的数据和共享文档等标准,明确检验检查结果的数据和共享文档相关标准。要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数据传输效率速率和稳定性。
(四)强化检查检验质量控制。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相关专业质量控制工作,提升辖区内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到2025年底前,基本建立覆盖国家、省、市三级的临床检验和放射影像质量控制组织。发挥相关质控组织、专业机构等作用,明确不同仪器设备、试剂和检测方法的参考范围和结果判读标准,方便医务人员进行结果判读。落实城市医疗资源下沉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机制,做好县域医共体内人员帮扶派驻工作,推动检查检验相关人员、服务、技术、管理下沉基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检验能力水平。有关医疗机构要组织做好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等专业医师和技师培训,提高检查检验技术水平。
(五)建立健全监测评估反馈机制。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不同区域和医疗机构互认工作的监测评估,医疗机构要加强对科室、医务人员互认工作情况的监测评估。要分别建立定期统计分析及反馈结果机制,对在监测评估中发现互认项目数量、互认比例明显偏离平均水平的,要深入调查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要求,督促推进互认工作。同时,要加强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规范诊疗行为,坚决纠治过度检查检验。
(七)加强信息化保障支持。各地要加强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保信息平台、省级“影像云”以及网络存储等基础设施建设,并做好相关信息化平台的日常维护和数据交换。2025年底前,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调阅米乐·M6官网登录入口,20个省份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省调阅;2027年,基本实现检查检验结果全国互通共享。
(十)落实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协调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统筹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和质量控制工作,加快制定并发布互认项目清单、互认医疗机构清单以及“负面”清单。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关投入政策。医保部门要完善相关医保支持政策,明确医保价格和信息共享相关配套措施。中医药、疾控和军队卫生部门要组织协同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互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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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11月27日,湖南长沙“9岁女孩被老师砸破头骨案”一审宣判,涉事教师宋某明犯故意伤害罪,被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害女童父亲刘先生表示将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11月27日下午,刘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米乐·M6官网登录入口,庭审从上午10点左右开始,持续至下午2点左右。他和妻子、父母及两名代理律师出席,被告人宋某明及其辩护律师、校方辩护律师等人也出席庭审。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官方消息,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6日下午4点左右,宋某明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后学校与刘某辰的父母就治疗、赔偿费用等达成一致,并已履行。刘某辰已恢复上学。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宋某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已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足额赔偿受害人。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刘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认为法院没有查清案件事实,对宋某明量刑过轻。此前,公诉机关认为,综合相关证据,宋某明的行为系故意伤害,建议量刑6至8年。刘先生希望能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目前孩子的睡眠还是很差,我们正准备抗诉材料,希望法院重新量刑。”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历史条件和民族结构、宗教信仰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2018年,阿坝州检察院打造了四川省民族地区首个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格桑梅朵”(藏语中,“格桑”意为幸福,“梅朵”意为花朵),寓意对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殷切希望和美好愿景。“格桑梅朵”品牌将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核心任务,以“同向、笃法、聚力、帮护”为品牌理念,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援助、帮教挽救等功能作用。经过六年的发展,阿坝州已实现“格桑梅朵”子品牌全覆盖,并建成了1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马尔康市第二小学学生走进“格桑梅朵”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松潘县检察院邀请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女童保护协会,为2300余名学生开展防性侵公益课堂等活动;红原县检察院推出藏汉双语版“亲子同行”网上预约活动,邀请广大青少年和家长共同到法治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汶川县检察院在一起遗弃女婴案中开展综合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用司法温情呵护困境儿童……
以上皆是阿坝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践行的使命与担当。阿坝检察机关以“格桑梅朵”未检品牌为引领,将未检工作做深做实的同时,唤醒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取得了亮眼的成绩:阿坝州检察院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先进集体”,“格桑梅朵”办案团队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州未检干警获省级以上表彰7人(次),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组建一个“格桑梅朵”女子双语法治巡讲团。宣讲过程中,巡讲团成员使用当地群众能听懂的语言进行沟通,最大程度保障了法治宣传的代入感和契合度,让群众产生共鸣,实现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近年来,“格桑梅朵”未检宣讲团、女子双语法治巡讲团陆续编撰藏汉双语青少年法治和安全教育读本等系列检察课件100余件并向学校、社会发放,开展法治巡讲、“检察开放日”活动111场次,辐射学生上万余人,有力提升了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建设一个“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位于马尔康市检察院的“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是阿坝州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几年来,该基地累计接待社会各界群体367批2.28万余人参观学习。阿坝州各县检察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以此为模版,增加各自未检工作的特色亮点,最终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品牌优势。马尔康市、松潘县“格桑梅朵”基地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分别批准为四川省第三批、第四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为此,阿坝州检察院在今年系统开展“格桑梅朵”未检团队“三联三进三提升”“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联系学校、联系学生、联系家庭机制,走进乡村、走进学校、走进社区开展法治宣讲,有效壮大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实效,最终让“格桑梅朵”开遍阿坝州的每一个角落。
今年5月,松潘县白羊中学校长谭加健被松潘县检察院任命为未检联络员。白羊中学位置偏远,在校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有限。有了联络员制度,学校与检察院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检察机关通过普法进学校、开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性教育、防范校园欺凌等内容进行了有效传输。谭加健表示,这样的“互动”受到了师生的欢迎,在校学生的规则意识明显增强,校园更加和谐安全。
今年4月,红原县检察院组织全县妇女儿童主任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强制报告制度”。受当地风俗习惯影响,曾经大部分的村干部甚至妇女主任认为“强制报告制度”是干涉群众的“家事”。为了扭转他们的想法,确立妇女儿童保护“在身边”的工作意识,红原县建立县、乡、村、校四级联络员制度,分别对妇联专干、民政专干、妇联主任及德育老师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已选聘30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领域工作人员担任“格桑梅朵”联络员,实现联络员在乡镇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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