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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在《历史研究》《世界历史》等专业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出版《文化冷战:美国的青年领袖项目,1947-1989》、《冷战与学术:美国的中国学,1949-1972》等学术专著四部。对外交流方面,曾赴日本东京学艺大学交流学习一年,赴美国佛罗里达大学(美国国务院项目)、伊利诺伊大学(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和康奈尔大学(博士后研究项目)进行学术访问。
针对实践中商事调解组织设立门槛不清、部分组织专业性不强等问题,《规定》依托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权,明确在浦东新区设立商事调解组织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并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同时,规定了申请材料、审批部门、审批时限、变更注销登记、信息公布等内容。《规定》还明确了商事调解员的条件和优先选聘范围,确保商事调解组织的专业水平。
对标国际通行规则,是浦东新区规范商事调解程序的重要方向。《规定》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体系等国际通行规则,对商事调解程序作了规定。例如,对调解的启动、商事调解员的确定及其行为规范、调解的方式、保密义务、利益冲突信息披露和回避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规定》明确商事调解组织可以收取合理费用,相关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要求商事调解组织将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向社会公开;明确商事调解与诉讼、仲裁、公证等的衔接机制,提高商事调解协议的执行效力。
《规定》明确浦东新区政府对商事调解发展予以财政支持,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与人民法院优化诉调对接机制,加强商事调解业务指导。《规定》支持成立商事调解行业组织,开展商事调解员业务培训和能力水平评价,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商事调解组织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内设立业务机构,提供涉外商事调解服务。同时,《规定》还鼓励浦东新区商事调解组织在境外设立业务机构,开展商事调解活动。
本次集采共涉及27家申报企业。全国共有456家医疗机构填报人工耳蜗类耗材采购需求,其中植入体采购需求量11239个,言语处理器采购需求量10943个。3183家医疗机构填报外周血管支架类耗材采购需求,总需求量258485个,其中下肢动脉支架年度采购需求量123449个,非下肢动脉支架年度采购需求量101139个,静脉支架年度采购需求量33897个。
本次集采采购周期为3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NG.28.66,同时为进一步保障人工耳蜗类相关耗材产品长期及稳定的售后服务,采购文件对植入体、言语处理器等人工耳蜗类相关耗材产品的保修期做出了明确要求并研究在医保支付政策中对人工耳蜗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予以支持。后续拟建立人工耳蜗类及外周血管支架类医用耗材登记系统,确保使用数据真实可追溯,规范企业售后服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