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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在全球化浪潮汹涌的当下,链博会的应运而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需求,彰显出中国作为世界大国的担当与格局。以“链”为核心,编织出一幅涵盖万千产业、连接无数机遇的宏伟画卷。于内,整合中国庞大而多元的产业资源,疏通上下游的经络血脉,让创新的活力在每一个环节中澎湃涌动,使得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愈发强劲。从古老的丝绸、瓷器,到现代的 5G 技术、高铁装备,中国的产业链不断延伸拓展,实现了从传统制造业向高端智能制造、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的华丽转身。于外,链博会打破地域与文化的藩篱,将全球的资源要素汇聚一堂,让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在这里碰撞出思想的火花,缔结出合作的硕果。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今年的链博会共有620家企业和机构参展,比首届增加20%NG.28.66,境外参展商占比从首届的26%提升到32%。本届链博会还将为中小企业提供贸易对接、技能培训等多项支持措施,让更多企业依托链博会平台更好地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让链博会越“链”越广。各国携手共进,共同打造出一条坚韧不拔、稳定可靠的全球供应链,为世界经济的复苏与繁荣注入了强大的正能量。
链博会,一个展示创新与科技魅力的璀璨舞台。第二届链博会由供应链服务展区、数字科技链、健康生活链、绿色农业链、智能汽车链、清洁能源链和本次新设的先进制造链共同组成。数字化智能化的智慧工厂、先进的降碳减排技术、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生活场景……从日常消费到高端技术全链全景展示、专业化程度更强。本届链博会新设先进制造链展区,集中展示各个链条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接近700家参展商通过全链条、生态化和场景化的方式,展示最新技术和产品。在这里,科技创新的光芒耀眼夺目:从人工智能的前沿探索到绿色能源的创新应用,从生物医药的重大突破到航天航空的尖端成果,从绿色原材料的采购到环保生产工艺的应用,从节能减排的技术创新到资源循环利用的模式探索。本次链博会将创新发布《全球供应链促进报告2024》,其中将重点绘制包括人形机器人、智能汽车、集成电路、光伏发电等产业的全球供应链图谱。本次链博会还将发布“全球供应链促进指数”“全球供应链连接指数”两项全球首创指数。同时,参会嘉宾还将围绕如何共同构筑安全稳定、畅通高效、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等议题进行专题研讨。每一项展品都凝聚着人类智慧的结晶,每一项技术都预示着未来发展的无限可能。企业在这里竞相展示自己的创新实力与科技成果,百舸争流,奋勇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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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材料显示,王浩文曾用名王维,于1957年9月出生,高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四川省渠县,1987年2月17日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6年11月17日因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5年12月10 日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在南充市嘉陵监狱服刑期间,2019年3月15日因涉嫌犯拐卖儿童罪被解回南充市看守所羁押。
在案证据显示,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王浩文到案后对大部分指控事实在确凿证据面前拒不认罪,不配合侦查机关查找被拐儿童,毫无悔罪表现,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当从重、从严惩处。造成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一审判决书显示,南充中院审理认为,王浩文、王某琼、胡某雄以出卖为目的,拐骗、贩卖幼儿,其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王浩文拐卖儿童11人,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在伙同胡某雄拐卖何某某、伙同王某琼拐卖廖某、伙同王某艳拐卖熊某某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胡某雄、王某琼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决定对二人减轻处罚。
此外,王浩文于 2006年因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8年7月19日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王浩文于2015年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同种漏罪,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在案证据显示,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造成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王浩文到案后对大部分指控事实在确凿证据面前拒不认罪,不配合侦查机关查找被拐儿童,毫无悔罪表现,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当从重、从严惩处。
据此,南充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NG.28.66,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拐卖儿童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死刑NG.28.66,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某琼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胡某雄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追缴王浩文犯罪所得十九万九千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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