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
居住在湖北襄阳樊城区的张某是家中独子,前几年,父亲因残疾瘫痪在床,张某遂聘请保姆刘某到家中照顾卧病在床的父亲。刘某刚来张某家时,显得对老人非常关心。没过几日,她发现家中长期没有第三人在,需要照顾的老人不能动弹、不会说话,照顾瘫痪老人的劳累和对工资的不满日渐累积,刘某便把老人当成出气筒,甚至当着邻里也毫不避讳。
在街坊邻居善意提醒下,张某在家中安装监控,方便查看照料情况。2022年12月的一天,张某通过监控视频发现刘某在看护过程中,对老人轻则辱骂,重则扇其脸部、持拖把殴打老人,后张某报警。经警方调查,刘某在看护期间,多次通过言语辱骂、用废弃口罩擦嘴、用拖把杆殴打、用绳索捆绑等方式对张某父亲进行虐待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致其全身多处损伤。经司法鉴定,被害人伤情为轻微伤。
“四子女间对孙婆婆赡养方式及赡养费的分担存在较大争议,特别是老人不同意住养老院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有能力照顾的女儿都在外地,当地社区、妇联等部门多次调解均未果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孙婆婆因无人赡养生活陷入困境。”承办检察官介绍,在详细了解案情后,随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并决定同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司法救助金3000元,帮助老人缓解生活困境。
针对孙婆婆对住养老院的费用及生活环境有顾虑,检察官和社区工作人员走访当地多家养老机构,帮忙找到一家距离孙婆婆四子女家较近的新设养老院,并陪同老人及其子女实地考察,打消老人顾虑。最终,在检察机关、法院、社区共同协调下,孙婆婆与四位子女在庭后调解,达成赡养协议:将孙婆婆送往指定养老院养老,养老费用由四位子女平摊,子女定期轮流探望。
今年5月,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区内有养老机构存在食品安全和无障碍环境建设隐患后,随即对辖区10余家养老机构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发现,部分养老机构存在食品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合格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和无障碍设施设置不规范等问题,这些问题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5月24日,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调查。为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整改难点,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责任,8月初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汉阳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和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共同研究消除风险隐患的良策,健全完善相关长效工作机制。同时,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实现不同场景闭环监督,共同筑牢养老安全防线。
接到检察建议后,汉阳区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养老机构安全隐患集中排查行动。围绕食品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全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监督,严格对标对表检查,发现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围绕消防安全,应急和消防救援部门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并对消防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3家养老机构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隐患和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等方面,民政部门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区25家养老机构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实地督导,督促养老机构规范整改。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宪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董宪曾利用担任海口市长秀开发建设总公司总经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书记、海南省原交通厅厅长、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4年11月14日,安溪县人民法院在福建法治报刊登公告称:我院审理的郑xx重婚罪一案于2021年12月1日作出(2021)闽0524刑初1436号刑事判决,判决被告人郑xx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后,被告人郑xx未提出上诉,后郑不服判决进行申诉。2024年2月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闽刑申75号再审决定,指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2021)闽0524刑初1436号进行再审。本院立案再审后,于2024年8月8日作(2024)闽0524刑再1号刑事判决,撤销本院(2021)闽0524刑初1436号刑事判决,宣告原审被告建煌无罪。(2024)闽0524刑再1号刑事判决于2024年8月20日发生法律效力。我院现发布公告:无罪,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向郑建煌赔礼道歉。
11月20日上午,记者与安溪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取得联系,该法院立案庭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这边确实是有一起郑xx的案子,法院已经改判了,但是具体情况需要跟经办法官联系。”同时bat365app官网入口登录,对于这一道歉公告的真实性,这名工作人员也告知,可以在相关网站和平台上查询,“既然已经公告了,是可以查询到的。”
对于该案引发的争议,记者也咨询了案外律师。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磊告诉记者,该案改判的关键点在于,黄静冒用的身份与他人的结婚登记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受法律保护:生效判决文书证实,四川省安岳县民政局撤销了易某某与黄静冒用吉克某某的身份于2014年6月19日的补领结婚登记证,“也就是说,黄静冒用吉某某的身份与易某某补领结婚登记证的行为,没有形成合法的、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且该补领的结婚登记证现已被依法撤销。”
那么从这个角度上来说,郑隆和黄静原审虽然明知黄静冒用吉某某的身份与易某某补领结婚登记证、长期共同生活并生育子女等情况,仍与黄静登记结婚,“虽然郑隆和黄静可能自认为进行了重婚的行为,但因为安岳县的婚姻并不合法、合规,所以郑隆、黄静自认为重婚的登记行为并未侵犯受重婚罪保护的法益,两人并不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