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入口
2021年5月,普兰县人民检察院“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接到群众反映,冈仁波齐附近的旅馆排放污水污染环境。普兰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彪介绍说开云入口,接到线索,该院干警便驱车130余公里到现场调查取证。经查,冈仁波齐附近的一些旅馆在为游客提供住宿和饮食服务的同时,环境治理方面确实存在问题。如被举报旅馆的厕所是旱厕,位置离拉曲河极近。当地群众反映,雨雪天气时,旱厕中的污物会被冲到拉曲河中。
2021年以来,普兰县人民检察院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作为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切入点,深入开展以“一山两湖”(即冈仁波齐、玛旁雍错和拉昂错)为代表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和亚洲水塔保护专项监督活动,组织干警前往冈仁波齐、玛旁雍错、拉昂错、普曲温泉和各寺庙开展线索排查,发现问题线索13条,并及时分析研判开云入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玛旁雍错观景台乱挂经幡、哈达,部分哈达掉入湖中对湖水造成污染,我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口头建议,及时清理老旧经幡;建材市场东部孔雀河沿线垃圾随地倾倒、乱堆乱放,极易对河流造成污染,我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份,已经完成整改;曲普温泉污水流入孔雀河,造成河流水源污染问题,我院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份开云入口,也完成了整改。”李彪向记者介绍着该院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的成效,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河流湖泊得到有效保护,切实筑牢了生态保护法治屏障。
2023年4月,日土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牧区开展普法宣传时,当地牧民反映,辖区内多处岩画文物因保护措施缺失而受到不同程度毁损。日土县人民检察院立即成立办案组,根据牧民提供的线索开展调查。办案组成员、检察官张妮娜介绍说,办案组历时6天、行程900余公里,深入辖区4个乡镇、9个行政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发现因管理保护缺失。
“统筹调查取证情况后,我们依法向县文物管理部门等5家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严格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对已经认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完善基本要素、落实保护措施,对未认定的文物加强考察和研究,积极主动开展文物认定工作。”罗平说,该县文物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制定专门整改方案,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汇报,县委、县政府拨付资金23万元(人民币,下同),用于岩画等文物的保护修缮。
2021年4月14日,札达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盗掘古文化遗址案件中,发现被盗的两处文物遗址周围有大量“擦擦”裸露在外。这一情况引起札达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该院及时组织干警联合侦查机关、文物部门,实地勘验调查,发现裸露在外的“擦擦”与被盗的“擦擦”形状、图案、大小均高度相似,同时裸露在外的“擦擦”无保护措施,极易自然风化和被盗。
札达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局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人员推进整改工作;组织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文保人员对两处遗址裸露在外的“擦擦”进行抢救性清理、修补工作。对两处遗址破坏较严重、塔基塔身开裂、开洞的佛塔进行抢救性、保护性填补、封口修复;在有针对性地对10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宣传的同时,研究制定《札达县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与252名文物保护人员签订文保人员协议书,进一步明确了文物看管人员责任、要求、协议期限等详细内容。
两场活动聚焦培育新质生产力,助推两岸企业合作共赢,吸引业者踊跃参与。台资制造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对接会通过供需发布、重点项目路演、对接商洽等环节,为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领域企业搭建投融资和项目对接平台,120多家两岸企业设固定展位开云入口,带动众多上下游企业观展交流。2024两岸机械工业交流会以“智能机械赋能新质生产力”为主题,100多位两岸企业家代表和专家学者围绕AI应用、绿色节能等议题深入交流,探讨两岸机械产业创新型合作模式与高质量发展路径。
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宋涛走访台资制造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对接会展位,向参展企业代表了解产品特性、市场需求和发展情况,鼓励台商台企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机遇,在大陆发展得更好更快。参展台企代表纷纷表示,搭建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平台,让供需两端面对面交流,企业从中切实受益,进一步坚定了扎根大陆发展的信心。
“花雪随风不厌看,更多还肯失林峦。”小雪翩然而至,奉上冬日初来的见面礼。小雪有三候:“一候虹藏不见;二候天气上升地气下降;三候闭塞而成冬。”从天空飘落的洁白雪花,如同精灵般翩翩起舞,为山河带来第一捧雪的惊喜与惬意。在片片落雪声中,围炉夜话开云入口,暖火温汤,再用收获的新粮精心酿上一罐小雪酒。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在向罗大妈家属支付105万后,赵某找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保险公司支付105万元。保险公司虽然认可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属于保险责任的范围,但是对赵某主张的理赔费用不予认可。双方曾就理赔金额进行沟通,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多次沟通无果后,赵某起诉至保险公司所在地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105万元。
东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形成保险合同关系,该法律关系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现涉案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在其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鉴于被保险人与案外人已经达成和解协议,本案争议焦点为和解协议确定的金额是否合理,是否在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对此,双方存在以下争议:罗大妈自身疾病是否影响赔偿金额的计算,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北京市标准还是河北省标准计算。
关于罗大妈自身疾病是否影响赔偿金额的计算,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开云入口,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该案中,虽然罗大妈的个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影响,但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过错,罗大妈不应因个人体质状况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而自负相应责任。因此,交通事故与罗大妈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不宜做相应扣减。
法官表示,第三者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赔偿的范围就限定为被保险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对于超出被保险人责任范围的自愿和解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九条规定,如果被保险人与第三者对赔偿责任达成的和解协议经保险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合同范围内依据和解协议承担保险责任。
该案中,经过审理和计算,赵某自行达成的和解赔偿金额未超过保险责任的范围,最终申请理赔金额得到支持。但实践中,很多被保险人对自身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无法准确判断,导致和解赔偿的金额超出保险责任范围,保险无法完全覆盖。因此,在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让保险公司尽早参与到被保险人与第三者的和解或者诉讼中,能够更专业地判断和计算责任范围,尽可能让保险覆盖赔偿金额,这样既能更好地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也能避免后续理赔产生的争议。
割伤小姜的并不是这段赛道上出现的唯一一根风筝线。之前,赛道上还曾出现过一根风筝线,庆幸的是,那根线被志愿者及时发现并清除。但因为风筝线透明且极细,随后出现的第二根线并没有被志愿者发现,所以割伤了骑行而至的小姜。“当时我的车速达到每小时38~39公里。”小姜回忆道,这样的速度,在被割伤的第一瞬间很难及时停车,“我在被风筝线勒住后,冲出去2~3米才刹住了车。”
“当时我觉得脖子很疼,说话费力。”小姜表示,自此中断这场比赛后,有工作人员将自己送至了比赛的终点开云入口,随后自己开车去医院挂了急诊,“CT显示挫伤,没有割到声带等部位。”当天的急诊共花费200多元,小姜与承办方沟通伤情后,承办方工作人员当即将急诊费转予小姜,并额外转给小姜500元赔偿。当时,小姜觉得自己伤得并不严重,对方赔偿500元差不多了。
受伤三天后,伤口开始结疤、变得明显,小姜才发现割伤并没有自己想象中的那么轻。随后她再次前往医院,医生诊断为皮肤裂伤,需要涂消炎药、护理药等,总计花费近千元。基于此,小姜再次与承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对方答复她“走保险”,但小姜对此并不认可,“医生说这个伤口可能会留疤,而且伤疤美容走不了保险。”此外,这次被风筝线“割喉”给小姜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开云入口,“我现在对高速骑行有恐惧。作为签约车手,我后续还有其他比赛,受伤后不能剧烈运动,可能会导致我违约,若产生违约金,我认为也需要相关责任单位负责。”
葛律师解释,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开云入口,不违背公序良俗。所以,免责协议需要满足上述条件方才对双方生效。但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