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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汽车租赁公司(下称“租赁公司”)将挂靠在公司名下的一辆小轿车租给他人使用,租车司机在驾驶中因操作不慎,车辆坠入河中,3名乘车人在事故中丧生。当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2014年第二次修正版)相关规定,对租赁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租赁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均未获得支持,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事故发生后,由当地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多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本次事故进行调查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并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认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史某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实际操作能力不足,临危处置措施不当;间接原因是租赁公司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强化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公司车辆(含挂靠车辆)未有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同时,其他单位和部门也应承担相应的间接责任。某市政府批复事故调查报告,同意该报告对事故经过、原因、性质的认定。应急管理部门根据已获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09条的规定,于2020年9月对租赁公司作出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因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对事故单位的行政处罚作出明确规定,对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调查及事故单位的行政处罚应当适用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综合分析及判断。租赁公司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等问题,应急管理部门结合安全生产法第109条“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租赁公司作出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且应急管理部门在作出决定前向租赁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听证会通知书,程序合法。2021年7月,法院作出行政判决,驳回租赁公司的诉讼请求。
租赁公司不服,向某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认为,市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作出了批复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上诉人对该批复未提出异议。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2条第二款“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的规定,应急管理部门按照案涉批复,履行了相关程序,作出本案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2021年11月,某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调取了行政机关处罚卷宗、法院审判卷宗,对全案进行了审查。检察官经调查发现,租赁公司在租车前对史某的驾驶证、身份证等准驾资格进行了审查,双方签订了《汽车租赁合同》,在合同中对租赁人安全使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发生事故后,经司法鉴定,案涉车辆未被发现存在转向、制动等故障。
“行政处罚认定的违法事实也不准确,应急管理部门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的违法事实包含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有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等。但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租赁公司非道路运输企业,且从业人员未超过100人,只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可,无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办检察官认为,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汽车租赁公司如何管理出租的汽车设置义务性规定,应急管理部门在处罚依据中也未列明认定该公司未有效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法律依据。
本案适用安全生产法第109条进行行政处罚,还存在法律适用错误。应急管理部门认为,租赁公司存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等问题,但该问题仅是违反安全生产法第94条的规定,且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史某超速行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实际操作能力不足,临危处置措施不当。因此,对于租赁公司不能按照安全生产法第109条进行行政处罚,只能按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贵州省检察院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安全生产法第109条规定的目的是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处罚,真正起到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第三方原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没有责任,就不应当依据本条规定予以处罚。租赁公司对案涉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其被作为道路运输企业认定承担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属于事实认定错误,依据安全生产法第109条对公司进行处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该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理由充分。
同时,针对二审法院认定租赁公司未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提出异议的问题,检察官经调查后认为,案涉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作出后,相关行政机关并未及时送达该公司,也未告知其对事故调查报告及批复享有的权利及义务,该公司客观上并不能就批复提出异议。同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提出异议是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该公司是否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提出异议,并不影响本案诉讼。
就本案来看,租赁公司仅出租汽车给驾驶人史某使用,史某具有符合要求的准驾资质。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超速驾驶,认定史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退一步讲,即便租赁公司未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于案涉事故的“间接原因”,应急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载明的违法事实应为安全生产法第94条所规定的内容,也不应按照该法第109条予以处罚。此外,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未履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义务不是发生交通事故直接原因的,安监部门适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7条对相关运输企业实施行政处罚不妥”的答复要旨,此案也不应适用安全生产法第109条对租赁公司进行处罚。
中新网厦门11月25日电 (彭莉芳)自然资源是城市发展的基石,对其的合理开发与高效保护至关重要。近年来,厦门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土地资源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以“一张图”和“一码关联”为重要手段,不断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众权益,为打造更加有序、高效、生态的城市空间奠定了坚实基础。
过去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自然资源管理面临诸多挑战,在以业务为主线的传统管理模式下,环节众多、部门各自独立,信息传递受阻、数据重复录入等问题严重影响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为破解这一难题,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订创新举措,在厦门全面推行建设用地“一码关联”,以具有空间唯一性的“自然资源码”关联土地管理全生命周期,实现信息集成共享和业务高效协同。
实行源头赋码、业务全流程关联。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依据不动产单元代码编制规则,为每一宗地编制“自然资源码”,作为其空间身份证,归集了土地从用地预审与选址、土地供应与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到竣工验收、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动产登记、批后监管、综合测绘等全链条信息,实现建设项目全流程业务关联和闭环管理,不仅支撑了对任意空间地块的全息查询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还实现了地块全生命周期历史追溯应用,真正做到一码管资源。
蔡冠青表示,未来,厦门将持续探索,延伸“自然资源码”的关联链条,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深化公众应用场景建设,逐步从土地资源“一码关联”拓展到全自然资源要素的“一码关联”,实现以“自然资源码”集成土地、森林、海洋、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全周期管理信息;同时对公众进行信息梳理,脱密后考虑对工作公众提供公开服务,让公众可以通过扫码、查询、定位等查询方式调取和调阅信息。
这一变化得益于厦门在全国首创“5-3-1”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传导体系,即“五年近期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年度实施计划”的规划实施传导架构。其中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5”年近期规划是近五年空间发展的顶层设计,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目标为指导,重点落实总体规划的阶段安排。“3”年行动计划突出规划引领,落实上位规划与政府重大战略决策,明确近三年实施目标、重点任务、重点片区及重点设施实施指引。“1”年年度实施计划与三年行动计划同步编制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主要分解年度指标,确定全市和各区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策划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具体项目。
据厦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处处长翁芳玲介绍,这一体系强调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有效衔接。一方面,通过落实上位规划和政府重大战略决策,结合现状问题评估,提出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各类实施指引,按照时间顺序策划不同周期的规划和计划,保障项目用地空间和要素。另一方面,以5年为大循环周期、1年为小循环周期,滚动编制行动计划,将长远谋划与短期计划相结合,实现各类规划、计划的共同谋划与编制。
翁芳玲介绍,自“5-3-1”实施传导体系实施以来成效显著,城市从“项目等地”转变为“空间预算”,将项目用地需求与存量用地消化、低效用地盘活、新增用地有机结合,大大提升了规划实施的系统性、统筹性和计划性。自2020年起,连续四年滚动编制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项目生成率从原来的20%提升至近80%。在空间要素保障方面,则是有力地支持了厦门市发展改革委策划项目,今年项目整体落实率高达99.34%。
翁芳玲表示,接下来,在“5-3-1”体系计划编制过程中,会聚焦城镇开发边界外片区,基于详细规划全域全覆盖的成果,整合生态和土地信息,策划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项目;依托数字中心技术平台,通过对城市人口、产业、交通、环境等多源数据的采集、分析和挖掘,为体系中的项目策划、布局优化、资源配置等提供科学决策依据,进一步提升“5-3-1”体系的适应性和精准性,实现计划实施的精细化管理和智能化服务,提升体系对城市发展变化的感知和响应能力。(完)
中新网大同11月25日电 (胡健 马静波 宋佳烨)初冬时节,位于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的全国首个零碳消纳、大规模AI算力超级能源园区,秦云基础灵丘超级能源综合体项目正在施工中,该项目采用全预制建筑技术,以“能源+算力”的模式深度整合产业链,使得算力中心大楼成为国内首个工业建筑主体100%预制的工程。此举不仅提高了建设效率与安全性,也为大同乃至山西AI算力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目前,落地大同的京东电商产业园已累计培育企业165家,涉及新媒体、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金融、大健康、呼叫服务等领域,当地已形成“存储计算—设备制造—标准分析—融合应用—数据标注—安全服务—人才培养”全产业链数据发展格局。截至目前,京东科技、科大讯飞、广州禹迹、滴滴科技等一批业内知名企业落地大同,共引育数据标注企业5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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