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n全站官网登录入口
11月20日,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在福建福州召开。澎湃新闻从会议了解到,自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新阶段以来,2021年至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4.9万余人,其中涉黑犯罪1.5万余人、涉恶犯罪3.4万余人;共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700余人。同时,最高检聚焦重大敏感复杂案件办理,挂牌督办69件大要案,指导办理了“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在此之前的2018年至2020年,根据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Kaiyun全站官网登录入口,全国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据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介绍,专项斗争期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4.9万人,提起公诉23万人。其中起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5.4万人,打掉的涉黑涉恶组织是前10年总和的1.3倍。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直接立案侦查涉黑涉恶“保护伞”500余人,起诉2900余人,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反有组织犯罪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利于提升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为加强扫黑除恶工作规范化建设,最高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等10余个规范性文件,统一司法办案标准。此外,最高检还先后编发涉基层政权黑恶犯罪等7批典型案例,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Kaiyun全站官网登录入口
根据《刑法》第25条,参与犯罪活动的人员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帮助安装摄像头的人如果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在协助非法行为,且从中获得经济利益,他们会被视为共犯。如果认定其在共同犯罪中起到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根据《刑法》27条,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如果酒店经营者与偷拍黑产人员存在勾结、纵容或故意隐瞒偷拍行为,同样属于共同犯罪。
除上述偷拍黑产“协助者”外,岳屾山律师还分析了主要组织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岳屾山指出,偷拍黑产的主要组织者是整个犯罪链条的核心人物,他们不仅直接参与偷拍,还通过网络等渠道传播和出售偷拍视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受害者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对偷拍者给予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事处罚方面,以牟利为目的,偷拍他人性行为并制作成视频文件,以贩卖、传播方式予以公开,不仅侵犯他人隐私,而且该偷拍视频公开后具有描绘性行为、宣扬色情的客观属性,符合刑法关于“淫秽物品”的规定,构成犯罪的,组织者还可能触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行为人非法使用偷拍设备窥探他人隐私,未贩卖、传播的,如果相关设备经鉴定属于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以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偷拍黑产中,被偷拍者的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等会受到损害。岳屾山分析称,隐私权、肖像权、名誉权均属于公民的人格权,《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该项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除此之外,被侵权人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