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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张文显,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黄泰岩出席活动并致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大法官贾宇出席活动,并在武汉大学“珞珈讲坛”开展系列巡讲首讲。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理秋介绍系列巡讲项目情况。武汉大学副校长陆伟主持启动活动,武汉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周叶中主持首讲讲座。
组织开展上海法院实务专家组团式进高校系列巡讲,是上海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前期院校合作成果的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去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法学院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学生实习实训等环节深度衔接”。今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把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对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要求,赋予了人民法院更大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
据悉,去年两办《意见》实施后,上海法院通过体系化部署、特色化打造、项目化推进,先后与全国24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学术交流、实践教学、互聘互派等10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hth手机版登录,率先开展以省级高院牵头组织实施的实习法官助理项目,首次面向外埠高校设立第一批10个教授工作站,与高校联合编撰“审判实务系列教材”,开设20余门学期制课程等。
张文显代表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对系列巡讲启动表示祝贺,他指出,法学教育机构和法治实务部门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两支重要力量,在新时代能够有更多的更大的作为。期待着法学会、教育部门和实务部门以此次巡讲为契机,在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上共同探索出可行方案,在当下、在未来,携手同频“发声”,双向“发力”,共同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养更多德法兼修、知行合一的法治人才。
黄泰岩表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离不开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和科学的法治理论支撑hth手机版登录,需要法治工作部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机构进一步深化协同创新。武汉大学法科教育历经百年,作为战略合作伙伴,武汉大学将充分发挥一流学科优势和人才智库功能,深化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理论研究、实务研讨、智库共享、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等多领域战略合作,努力打造院校高水平合作典范,携手共育堪当大任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并肩推动法治建设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共同书写法治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崭新一页。
王理秋介绍称,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按照两办《意见》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上海高院党组提出了“司法机关要承担起法治人才培养的共同责任”的命题。与全国24家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在学术交流、实践教学、互聘互派等10个方面开展深度合作。这次巡讲的启动,是上海法院与包括武汉大学在内的各高校之间,合作工作进入了新阶段,合作内容有了新载体,合作能级获得新提高。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了一起民事纠纷案。某员工经中介A公司安排看房后,却通过中介B公司就同一房屋的租赁事宜达成交易,中介A公司发现后认为其行为属于“跳单”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未获支持。某公司因办公需要承租房屋,其员工在中介A公司的带领下到案涉房屋现场实地看房。当日该员工在《看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书载明:“甲方(某公司)委托乙方(中介A公司)进行商业办公室选址及租赁业务。委托期限自看房之日起六个月。乙方在带甲方看房期间不收取费用。甲方义务:甲方通过乙方所看房屋,由乙方负责洽谈并协助甲方签订租赁合同,甲方不得与乙方所介绍项目的业主方、物业方、代理商出租房屋的转租方自行联系成交或利用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另行委托他人居间成交,否则构成违约,应支付第六条标注的一个月房租金额标准作为违约金……”中介A公司亦在该《看房确认书》上盖章。后续该公司员工通过微信与中介A公司就租赁涉案房屋事宜进行磋商,双方一直未能就价格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一个月后,该公司通过案外中介B公司与涉诉房屋业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还约定中介费由出租人承担。本案中,业主并未独家委托中介A公司出租房屋,某公司亦未独家委托中介A公司租赁房屋。中介A公司认为某公司与其签订的《看房确认书》系有效的,其另找中介签约同一套房屋的行为是违约,某公司并未证明他是通过其他公众可以获知的正当途径获得涉案房源信息,也没有证据证明案外中介B公司比中介A公司更早满足承租公司的租赁条件、并提供了更好的中介服务。某公司的“跳单”行为,导致中介A公司无法向业主收取中介费用,某公司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法院表示,本案争议的核心在于某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跳单”违约。关于“跳单”行为的认定,应重点审查承租人是否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根据在案证据hth手机版登录,首先,涉案房屋并未委托中介A公司独家代理,中介A公司对于房源信息的掌握不存在唯一性;其次,根据某公司与两家中介分别沟通的情况及最终签订合同、支付定金的情况来看,能够证明某公司是通过其他中介公司所提供的中介服务,就房租金额、租赁时间、装修改装等问题与业主达成一致,中介A公司并未能够给予某公司同等租赁条件,中介A公司主张某公司存在“跳单”违约行为,依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编辑 甘浩校对 张彦君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高先生同一天在某宾馆点单21条菊黄河鲀鱼,认为该宾馆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高先生将某宾馆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新京报记者获悉,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宾馆向高先生退还货款7518元,并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了十倍惩罚性赔偿。某日午餐时间hth手机版登录,高先生到某宾馆餐厅用餐看到菜单上有“菊黄”358元/条,高先生点单11条,就餐时食用1条,打包带走10条。当天晚餐时间,高先生又到该宾馆餐厅称家中聚餐人多再次购买了10条“菊黄”打包带走。随后,高先生以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了某宾馆。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hth手机版登录,认定某宾馆加工经营的“菊黄河鲀鱼”不属于国家有条件开放养殖经营的鲀鱼品种,某宾馆擅自养殖活河鲀鱼并宰杀制售成菜品,且没有按规定只留可食部位(皮和肉可带骨),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对某宾馆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518元的行政处罚。高先生认为,某宾馆作为销售者,所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某宾馆退还21条河鲀鱼价款7518元,并支付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75180元。庭审中,某宾馆代理人辩称,考虑河鲀鱼的保质期、普通消费者的通常消费习惯等因素,高先生同一天购买21条河鲀鱼已经超出了正常的生活消费需要。且本案起诉前,高先生曾在多个法院提起诉讼,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经营者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责任。高先生购买河鲀鱼的行为不应认定为消费行为。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认定某宾馆违反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某宾馆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高先生在某宾馆购买21条“菊黄河鲀鱼”支出的价款7518元,某宾馆应予退还。从高先生多次提出十倍索赔诉讼,河鲀鱼的识别能力及购买数量等综合来看,高先生应明知所购买河鲀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高先生同一天购买21条河鲀鱼已经超出了正常的生活消费需要。就高先生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河鲀鱼数量,法院综合考虑河鲀鱼菜品价格高、保质期短,普通消费者通常购买数量少等因素酌情认定。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校对 陈荻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