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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卫星发射中心是我国组建最早的综合性航天发射场,也是当前获批建设商业发射工位最多的航天发射场。2018年至今,开展了30余次民商航天入轨发射,形成了包括组织指挥、测试发射在内的10个方面、124项技术和管理标准。相继建成蓝箭航天液氧甲烷发射场、中科宇航固体火箭发射工位、可重复使用火箭试验阵地等,规划新建一系列商业专用发射试验设施,满足未来天龙三号、朱雀三号、智神星一号、力箭二号等新型商业火箭高密度测试发射需求。
据介绍,未来,东风商业航天创新试验区将采用“共建、共管、共用”模式开展建设和后续运营管理,从规划引领、法治保障、机制创新、措施扶持、监督核查等方面推进试验区有序发展,形成先进可靠的民营商业火箭测试发射任务能力,实现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民营商业火箭发射和新技术试验验证需求全满足,大、中、小型火箭发射能力相衔接,液氧煤油、液氧甲烷等新型液体推进与传统固体燃料推进方式全覆盖。
新京报讯(记者彭冲)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宁夏机动队伍二大队开展实战化野外携装拉练,以求准确掌握驻地地形地貌、河流水系、道路交通等环境信息,提高队伍遂行应急救援任务的能力。拉练现场。 图源:国家消防救援局宁夏机动队伍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此次拉练是考验队伍综合素质的一项重点课目,也是助力全体指战员能力跃升的一次宝贵历练。二大队从实战要求出发,立足最复杂、最困难的环境情况,设置了徒步拉练、GPS找点、通信设备测试、翻山越岭等多个项目,按照徒步拉练练体能、整齐行进树纪律的要求,把训练体能、锤炼作风、锻炼意志贯穿拉练全程。 拉练途中,干部骨干始终走在队伍最前面,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鼓舞了队伍士气。指战员们克服道路崎岖、山高坡陡等不利因素,步伐整齐地往前行进。 在休息间隙,一场场精彩的娱乐活动陆续上演,有效缓解了指战员们的疲惫,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此外,拉练过程中,二大队还充分发挥政治工作优势771771威尼斯.cmApp官网,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鼓舞了战斗士气。 据介绍,此次野外拉练充分发扬了全体指战员互帮互助、精诚团结的团队精神,指战员纷纷表示,遇到艰难险阻将勇敢面对,始终牢记作为消防员的职能使命,守护好祖国的“塞上江南”。编辑 杨海 校对李立军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云南省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771771威尼斯.cmApp官网,批准云南省2025年省本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其他。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股东向公司转账的款项被记成“其他应付款”,债务公司要求股东还债被拒,债务公司遂起诉要求将股东列为被执行人承担补充责任。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支持债务公司诉求,两股东均应承担补充责任。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甲公司于2013年成立771771威尼斯.cmApp官网,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股东张某认缴180万元,股东阎某认缴60万元。2021年9月29日771771威尼斯.cmApp官网,因为甲公司迟迟没有履行两年前就已到期的1000万元债务,乙公司起诉甲公司还款并获法院支持。执行中771771威尼斯.cmApp官网,甲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乙公司发现甲公司股东张某尚有124.5万元未实际出资、阎某尚有54万元未实际出资,便于2023年6月申请将二人列为被执行人并要求其承担补充责任。张某、阎某则主张,其二人曾经通过阎某向公司转账220万元,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不应再承担补充责任。这220万元是何来历?原来早在2014年,股东阎某曾分三笔向甲公司转账共计220万元,公司记账凭证中记载为“其他应付款”。直到2021年9月6日,甲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前述220万元款项包含了股东阎某自己的54万元出资款771771威尼斯.cmApp官网,以及受股东张某委托代其出资的124.5万元,所有出资都用于公司运营。2021年11月,张某将全部180万股权转让给阎某。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案涉220万元款项是否已经转为股东实缴出资。其一,阎某向甲公司转账220万元时并无缴纳出资款的意思表示,即使该220万元汇入甲公司账户后用于公司经营支出,亦不能直接证明阎某汇款时系缴纳股东出资款。结合公司记账凭证等证据,该款项应认定为阎某对甲公司的债权。其二,甲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将该款项确认为补缴出资款时,甲公司与乙公司已发生合同纠纷诉讼,甲公司的股东应对此知情。在甲公司涉诉且即将被判决负债的情况下,股东会以决议形式将股东的债权转化为股东对甲公司的出资款,等同于认可股东以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抵销其出资义务,进而等同于赋予了股东债权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的地位,将会导致对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其他外部债权人不公平的结果。因此,阎某依据股东会决议主张其已实缴出资,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阎某与张某均明知双方未实缴出资,张某于前述股东会决议之后将其股权转让给阎某,乙公司作为债权人仍有权主张原股东张某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阎某作为受让人应对张某的前述责任承担连带责任。最终判决支持乙公司追加张某、阎某为被执行人。张某应在其未出资124.5万元范围内对甲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阎某应在其未出资54万元范围内对甲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在124.5万元的范围内对张某的补充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编辑 甘浩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