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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开云入口 | 2024年11月28日 03:39
开云入口 |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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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媒体报道,当年案发后,1995年6月28日,四子王旗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将邢志强追击孟永清的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邢志强也因此立功受奖,并转入公安局刑警大队工作。2020年8月,邢志强在四子王旗公安局副局长任上被监委留置。他没有被指控贪污、受贿等罪名,最终因这起20多年前认定为正当防卫的旧案被诉。

关于案发经过,乌兰察布中院作出的原一审判决认定,1995年6月6日18时许,邢志强携带一支小口径步枪与朋友王某等人驾驶摩托车到四子王旗东梁水库射击打靶。其间开云入口,邢志强看到孟永清驾驶摩托车经过,认为孟永清的摩托车可能是盗窃所得,便上前拦截,孟永清见状欲逃离,掉转车头驾车冲向邢志强。邢志强驾驶摩托车追赶,行至水库南侧树林时被孟永清用刀划伤背部左上侧,孟永清驾车离开。王某等人携带枪支找到邢志强,邢志强携带小口径步枪让王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其继续追赶孟永清。

原一审判决认定,之后二人遇到孟永清,孟永清驾驶摩托车冲向二人,王某驾驶摩托车躲开后继续追赶,在追赶过程中邢志强开枪击中孟永清背部,孟永清在耕地内摔倒,弃车向东北方向逃跑。邢志强、王某将孟永清丢弃的摩托车骑回,未再追赶。孟永清受伤后躲藏,并自行用碎玻璃将体内弹头取出。1995年6月8日,孟永清的母亲租车将孟永清送医,孟永清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乌盟公安处鉴定,被害人孟永清系枪弹伤及十二指肠致全身感染,休克而死亡。

邢志强称开云入口,当时他驾驶着摩托车去追孟永清,在一片树林中发现了他,当时孟永清两脚踩地、身子趴在摩托车油箱上。“我就边上前喊别动,我是警察。”邢志强称,他用右手抓住孟永清的左肩,但孟永清转身从摩托车下来,右手拿着一把十几公分的匕首,冲着他的左胸附近捅刺,他用左肩下靠肋骨的位置挡住了一刀。两人对峙一会儿,孟永清骑车再次逃跑。伤口简单包扎后,他跟同行的王大名说再去追孟永清,王大名骑着摩托车载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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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圣保罗总领馆长期致力于公益慈善事业,多年举办面向巴西贫困社区的捐赠活动。华侨华人和中资企业也长期关注巴西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此次活动由中国驻圣保罗总领馆发起,巴西华人协会和巴西温州同乡联谊会、巴西华人慈善公益平台、中巴慈善基金总会召集,巴西青田同乡总会、巴西大西南同乡总会、南美洲闽南同乡联谊总会、巴西广东同乡总会、巴西华人华侨青年联合会、巴西冀鲁同乡总会、巴西闽商联合会、巴西四川商会、巴西湖北同乡会、巴西北京文化交流协会、巴西湖南同乡总会、巴西宁波商会等多家华人社团参与。

“中国始终是‘全球南方’的一员,在社会发展和消除贫困方面,中国始终和巴西站在一起。”中国驻圣保罗总领事余鹏致辞说,乐善好施、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此次总领馆再次联合巴西华人侨社,为佩鲁斯社区捐赠食品篮和清洁物品篮,传递温暖、信心和希望,也是为了落实两国元首达成的重要共识,用实际行动践行中巴命运共同体。

巴西圣保罗州议员、巴西圣保罗市议会巴西-中国阵线副主席安德烈·布埃诺(André Bueno)致辞说,消除贫困是巴西和中国共同的目标和任务,也是圣保罗州市政府施政重点内容,期许未来在消除饥饿与贫困方面加强合作。布埃诺受访表示,圣保罗华人社团积极投身慈善,热心公共事务,他特别邀请巴西华人慈善公益平台会长陈健担任议会工作团队华人特别助理一职,以促进巴中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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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材料显示,王浩文曾用名王维,于1957年9月出生,高中文化,无业,户籍地四川省渠县开云入口,1987年2月17日因犯诈骗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6年11月17日因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5年12月10 日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在南充市嘉陵监狱服刑期间,2019年3月15日因涉嫌犯拐卖儿童罪被解回南充市看守所羁押。

在案证据显示,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王浩文到案后对大部分指控事实在确凿证据面前拒不认罪,不配合侦查机关查找被拐儿童,毫无悔罪表现,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当从重、从严惩处。造成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一审判决书显示,南充中院审理认为,王浩文、王某琼、胡某雄以出卖为目的,拐骗、贩卖幼儿,其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予以支持。王浩文拐卖儿童11人,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在伙同胡某雄拐卖何某某、伙同王某琼拐卖廖某、伙同王某艳拐卖熊某某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胡某雄、王某琼起辅助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本案实际情况,决定对二人减轻处罚。

此外,王浩文于 2006年因犯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8年7月19日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王浩文于2015年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期间发现同种漏罪,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在案证据显示,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造成部分被害人父母轻生、离婚和巨额经济损失,在多地造成社会恐慌,引发社会不安开云入口,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王浩文到案后对大部分指控事实在确凿证据面前拒不认罪,不配合侦查机关查找被拐儿童,毫无悔罪表现,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当从重、从严惩处。

据此,南充中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拐卖儿童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某琼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胡某雄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追缴王浩文犯罪所得十九万九千元,上缴国库。

编辑:黎山惠责任编辑:景亨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