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28.66
北海市林科所罗汉松自治区林木种质资源库总面积4.5公顷,共收集保存广西本地及台湾、江苏、湖南、四川、浙江、广东、福建,以及日本等国内外优质罗汉松种质资源约2000份,培育出罗汉松无性系LDW、小叶罗汉松无性系GF等罗汉松良种。选育的桂罗2号、桂罗3号和桂罗4号罗汉松新品种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现场核查。
近年来,广西大力发展“桂派”花卉苗木产业,致力于将北海市银海罗汉松产业示范区打造成为推进北海林业发展的主引擎。目前,通过组织参展向外宣传推介,北海罗汉松产品已畅销浙江、江苏和广东等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及柬埔寨等海外地区,罗汉松产业年产值达10亿元,带动5000多人就业增收,成为广西林业发展新亮点和经济增长点。(完)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龙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龙飞利用担任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主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龙飞曾长期在航天系统工作,历任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第五研究院502所干部,第五研究院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团委书记兼政治部青年工作处处长,中国航天机电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办公厅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党组秘书,办公厅副局级巡视员、副主任、主任,办公厅主任兼航天科工深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称,龙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频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和娱乐活动安排;背离组织要求,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清廉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大额钱款,违规从事营利活动NG.28.66,大搞权色、钱色交易;道德败坏,腐化堕落;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作调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龙飞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龙飞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首先,具有欺骗性的格式合同使金融消费者产生利率错觉。“利率是借款合同的核心要素,关系到借款人的重大利益。”袁章润说,部分贷款机构利用其与借款人在专业知识上的不对称,通过格式合同记载较低的表面利率,或者仅展示日利率或月利率,掩盖较高的实际利率。调研还发现,部分贷款机构通过每期还款计划或增设保证金、管理费、中介费各项服务费条款等形式变相收取“砍头息”,增加贷款实际成本。
再次,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事件频发。今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存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21款APP及SDK,其中南昌随行付网络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旗下的“随借”网贷APP存在违规收集、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等问题。参与调研的法官指出,部分网贷平台违反必要原则,利用优势地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存在不当使用和泄露风险NG.28.66,甚至出现非法加工、传输、买卖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
最后,影响民事诉讼管辖秩序。调研组从审理的案件中发现,网络贷款纠纷中出借方一方主体特定,但借款方一方主体不特定,存在面广量大的情形。加之网络贷款多通过互联网方式签订合同,并不存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参与调研的法官指出,部分网贷贷款方在合同中约定与纠纷无实际连接点的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该协议管辖条款无效,否则势必造成大量案件通过协议管辖进入约定法院,破坏正常的民事诉讼管辖秩序。
对于网贷乱象,消费者张先生深有体会。今年上半年,他在浏览某网络贷款APP时NG.28.66,原本只想测算自己所能申请的贷款额度和相关费用成本,但在系统操作指引下,竟然完成了贷款申请。原来,该网络贷款APP的额度测算页面就是贷款申请页面,但提示提醒并不明显,导致他不明就里申请了一笔非实际需要贷款,承担了不必要的利息支出。
海淀区人民法院调研组表示,引起网络贷款行业乱象频发的原因多种多样。有的网络贷款借助“流量传送门”实现流量变现,引导消费者进行超前消费、过度消费。部分借款人缺乏系统金融知识与理性消费观念,未充分考虑借贷风险而盲目借贷,跌入网络贷款陷阱。有的网络贷款格式条款内容不完善,部分平台及第三方金融机构通常要求用户对多份授权书“打包式同意”NG.28.66,未就格式条款中关键内容如贷款主体、贷款实际利率、逾期清收、违约责任等内容向借款人进行充分披露与说明。
“网络贷款平台供给门槛低,放款迅速便捷,机构范围广,但合规管理不足且监管规范滞后。”海淀区人民法院调研组建议,金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规范性文件,压实网贷平台运营者主体责任,明确机构在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加工等环节的流程规范,推动形成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个人信息保护长效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互联网贷款机构信息披露、风险提示、营销宣传等行为的监管力度,强化违法和不正当行为的负面清单管理和惩戒,明确禁止诱导过度负债、超前消费等宣传内容,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互联网金融协会应及时调研、调整损害客户权益的合同条款,规范潜在的高利率风险条款,积极推动行业出台网贷示范条款。
金融监管总局重庆监管局提示金融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观,避免“以贷养贷”“多头借贷”。如有借款需求,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进行咨询或办理。办理时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注意看清贷款主体、综合息费成本、还款要求等,警惕诱导性营销宣传说辞;拒绝陌生人共享屏幕要求,避免将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交由他人操作,谨慎进行信息授权行为。此外,如陷入诈骗陷阱导致资金受损或遭遇暴力催收时,应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交易截屏等有关证据,及时通过报警、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勿轻信代理维权、停息挂账、征信修复等宣传广告,防范二次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