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28.66
林麝分泌的麝香是名贵中药材。《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中记载,麝香具有开窍醒神、活血通经、消肿止痛的功能。当前,麝香产量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开展林麝资源保护、良种选育及麝香合成生物学等基础研究及应用,提高麝香产量与质量,具有重要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是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新京报讯(记者吴梦真)在一家花店工作了三年多的王某,因生活压力大动了歪心思,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使用个人收款码,累计侵占公司营业额19万余元。近日,王某的把戏被老板识破,北京朝阳警方及时介入并将其抓获。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办案民警介绍,王某在工作中发现,顾客大多通过扫描前台的支付宝或微信收款码进行结账,因自己日常消费大手大脚,工资入不敷出,手头紧张的他看着店里的收款二维码,动起了歪心思。“别扫墙上的二维码,扫我这个吧,我给您算便宜点,已婚男人想留点私房钱,让您见笑啦!”每当他单独在店内值守时,便将自己伪装成“妻管严”的花店老板,并提前编好话术,引导顾客扫描其个人收款码进行付款。王某引导顾客扫描其个人收款码进行付款。 图源:北京朝阳警方在花店工作的三年多时间里,王某多次用其个人收款码收取货款。起初怕事情败露,还只是偶尔作案。但多次操作后,一直未被老板发现,此后王某愈发大胆,作案频率也越来越高。看着来店里消费的顾客不见少,但销售额却越来越少,后知后觉的老板终于发现了王某的“猫腻”,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接警后,朝阳公安分局经侦支队会同王四营派出所开展侦查。经广泛调查走访,民警了解到,2021年以来NG.28.66,王某利用职务之便,累计侵占花店营业额19万余元。在充分掌握了相关证据后,民警前往王某工作的花店,当场将其抓获。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警方提示,商家在使用收款码收取款项时,应当设置即时到账语音提醒,或者当即核对收款账户是否正确无误;其次,应定期检查收款码是否被调换、能否正常使用等,避免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最后,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特别是对财务等重点岗位定期查账核款,准确掌握公司资金动向,对异常情况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否则日积月累将造成巨大损失。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南海之畔,共襄盛会。三亚市体育中心内,56个民族欢聚一堂,共同奏响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华美乐章。20时,开幕式正式开始,各代表团和现场3.5万名观众迎接国旗仪仗队入场,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旗和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旗相继入场,随后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香港、澳门代表团和台湾少数民族代表团步入会场。各代表团进行了30秒的驻停表演,呈现了中华民族大家庭各族儿女携手奋进的昂扬风貌。
之后,以“中华民族大家庭,同心圆梦新征程”为主题的文体展演拉开序幕。展演分为“天下一脉”“中华一体”“团结一心”三个篇章NG.28.66,展现了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灿烂辉煌,展现了各族儿女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团结奋斗,扬帆新征程NG.28.66,共圆中国梦。演出在《歌唱祖国》的歌声中落下帷幕,各族人民共同祝福伟大祖国繁荣昌盛。
开幕式前,王沪宁会见了运动会组委会全体成员、各代表团代表和运动员代表,参观了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成果展。他表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对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作出部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团结奋进,当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者,把运动会办成各民族大联欢、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盛会;坚持守正创新,当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者,把运动会打造成为全面展示中华文化、中华文明的盛会;坚持凝心聚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者,把运动会办成提振信心、凝聚人心、鼓舞民心的盛会NG.28.66,激励各族群众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共同奋斗。
●案情:小吴是一家鲜果公司员工,公司决定运营社交媒体,并组建项目小组,小吴作为小组负责人以个人身份证实名注册了新媒体账号。该账号定位为生鲜美食制作,由公司提供拍摄场地、素材,员工共同策划拍摄主题、文案、营销等环节,该账号获得近百万粉丝关注,为公司带来不少经济效益。不久后小吴离职,公司要求其交接账号,小吴却说该账号是自己个人所有,拒绝归还。公司遂将小吴诉至法院。
●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司与小吴之间是雇主与雇员的关系,劳动者创造出的劳动成果应当归雇主。法院查明,该账号由包括小吴在内的多名员工发起,主要内容为宣传公司业务,员工共同构思创意,公司提供拍摄设备等支持,账号还被纳入公司视觉媒体部门管理,故账号内容并非小吴个人独自创作;辞职后,小吴也在个人社交平台称不再运营账号。综合来看,账号是公司员工共同创造的劳动成果,法院一审判决使用权归属公司所有。后小吴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