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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新闻记者搜索了相关视频,发现此类视频最早出现于2021年11月,视频拍摄地点是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第四中学。本次引发网友围观的视频同样是该校的表演,根据弥勒四中微信公众号介绍,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该校第五届体育节开幕式在田径场隆重举行,开幕式的表演中包含了战舞米乐m6官网登录入口,公众号文章对其描述为:“威武雄壮、气贯长虹的彝人战舞洋溢着民族文化独特魅力的别样风情”。
现在学生中肥胖人群比较多,可参加战舞的学生,不少都有明显的腹肌,不少网友好奇腹肌是如何练出来的。张老师表示:“这个问题要分两方面说,对于体育特长生来说,他们平时训练时间比较多,每天下午5点半到7点,都是专业训练时间,他们有腹肌很正常,通过力量训练爆发力才强;对于普通文化生,我们学校也很重视锻炼,学校所有的空地都是留给学生运动的,我们有自己的专业健身房,还有健体社、乒乓球社、篮球社、足球社等运动社团指导锻炼。”
张老师告诉记者,弥勒四中在当地是出了名的重视体育,学校作息时间也向体育倾斜。“除了每周三节的正常体育课外,每天我们还要求学生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天下午5点半到6点半,学生吃了晚饭之后就可以锻炼,篮球、足球、网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体育项目,学生可以自己选择;此外晚上8点40到9点10分,学生睡觉前还会有半小时锻炼时间。每个学期除了基本体能考试外,还有运动的相关考核,要求学生必须有自己喜欢、擅长的一项运动。”
《中国日报》官方抖音号,曾对今年战舞进行了视频报道,并用英文称赞:“这样的表演不仅仅是舞蹈,更展现了学生们的精气神,让人忍不住想加入其中。”对此张老师回应:“家长们也很支持我们,学生体质好了,心理自然也好了。体育锻炼和成绩不仅不矛盾,还有相互促进的作用。学生们跑一跑、跳一跳、出一出汗,上课特别有精神、很活泼。”
张辉作为一名物理老师,却积极锻炼参与战舞演出,有网友调侃他有点不务正业,对此他解释:“我教了16年的物理,其中10年在带高三物理。我练体育是因为2011年生了一场大病,那以后我开始每天锻炼1小时,主要做户外跑步的有氧运动以及健身房的力量训练。锻炼后我不仅身体好了,精神也好了。现在我的最高纪录是连续7年带高三,不是经常锻炼的话我肯定坚持不下来。”
新京报讯(记者慕宏举)11月27日,湖南长沙“9岁女孩被老师砸破头骨案”一审宣判,涉事教师宋某明犯故意伤害罪,被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害女童父亲刘先生表示将向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11月27日下午,刘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庭审从上午10点左右开始,持续至下午2点左右。他和妻子、父母及两名代理律师出席,被告人宋某明及其辩护律师、校方辩护律师等人也出席庭审。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官方消息,法院经审理查明,2023年9月6日下午4点左右,宋某明在长沙市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四年级某班教室内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在多次制止、管束学生喧闹无效后,将半截三角尺扔向一吵闹学生,砸中该生前座刘某辰额部,致刘某辰重伤、九级伤残。后学校与刘某辰的父母就治疗、赔偿费用等达成一致,并已履行。刘某辰已恢复上学。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明身为教师,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伤害,影响恶劣,应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宋某明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学校已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并足额赔偿受害人。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辰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刘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自己对判决结果不满意,认为法院没有查清案件事实,对宋某明量刑过轻。此前,公诉机关认为,综合相关证据,宋某明的行为系故意伤害,建议量刑6至8年。刘先生希望能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目前孩子的睡眠还是很差,我们正准备抗诉材料,希望法院重新量刑。”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因特殊的地理位置、历史条件和民族结构、宗教信仰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2018年,阿坝州检察院打造了四川省民族地区首个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格桑梅朵”(藏语中,“格桑”意为幸福,“梅朵”意为花朵),寓意对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殷切希望和美好愿景。“格桑梅朵”品牌将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核心任务,以“同向、笃法、聚力、帮护”为品牌理念,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援助、帮教挽救等功能作用。经过六年的发展,阿坝州已实现“格桑梅朵”子品牌全覆盖,并建成了11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马尔康市第二小学学生走进“格桑梅朵”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松潘县检察院邀请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女童保护协会,为2300余名学生开展防性侵公益课堂等活动;红原县检察院推出藏汉双语版“亲子同行”网上预约活动,邀请广大青少年和家长共同到法治基地进行参观学习;汶川县检察院在一起遗弃女婴案中开展综合救助、家庭教育指导等,用司法温情呵护困境儿童……
以上皆是阿坝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践行的使命与担当。阿坝检察机关以“格桑梅朵”未检品牌为引领,将未检工作做深做实的同时,唤醒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取得了亮眼的成绩:阿坝州检察院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先进集体”,“格桑梅朵”办案团队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州未检干警获省级以上表彰7人(次),1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
组建一个“格桑梅朵”女子双语法治巡讲团。宣讲过程中,巡讲团成员使用当地群众能听懂的语言进行沟通,最大程度保障了法治宣传的代入感和契合度,让群众产生共鸣,实现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近年来,“格桑梅朵”未检宣讲团、女子双语法治巡讲团陆续编撰藏汉双语青少年法治和安全教育读本等系列检察课件100余件并向学校、社会发放,开展法治巡讲、“检察开放日”活动111场次,辐射学生上万余人,有力提升了未成年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建设一个“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位于马尔康市检察院的“格桑梅朵”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是阿坝州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几年来,该基地累计接待社会各界群体367批2.28万余人参观学习。阿坝州各县检察院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以此为模版,增加各自未检工作的特色亮点,最终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品牌优势。马尔康市、松潘县“格桑梅朵”基地被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分别批准为四川省第三批、第四批省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为此,阿坝州检察院在今年系统开展“格桑梅朵”未检团队“三联三进三提升”“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旨在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联系学校、联系学生、联系家庭机制,走进乡村、走进学校、走进社区开展法治宣讲,有效壮大未成年人保护队伍、延伸未成年人保护触角、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实效,最终让“格桑梅朵”开遍阿坝州的每一个角落。
今年5月,松潘县白羊中学校长谭加健被松潘县检察院任命为未检联络员。白羊中学位置偏远,在校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有限。有了联络员制度,学校与检察院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检察机关通过普法进学校、开展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性教育、防范校园欺凌等内容进行了有效传输。谭加健表示,这样的“互动”受到了师生的欢迎,在校学生的规则意识明显增强,校园更加和谐安全。
今年4月,红原县检察院组织全县妇女儿童主任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强制报告制度”。受当地风俗习惯影响,曾经大部分的村干部甚至妇女主任认为“强制报告制度”是干涉群众的“家事”。为了扭转他们的想法,确立妇女儿童保护“在身边”的工作意识,红原县建立县、乡、村、校四级联络员制度,分别对妇联专干、民政专干、妇联主任及德育老师进行培训。截至目前,已选聘30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领域工作人员担任“格桑梅朵”联络员,实现联络员在乡镇全覆盖。
出生于1979年的常州市副市长蒋鹏举,从小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科学家。2007年,他获得牛津大学合成生物学博士学位后,即留校任教。在他看来,2010年从英国举家回国,从事政府管理工作是人生中的一个偶然选择,也是“最有意义的时间节点”。“下飞机当天就到单位报到上班了”,此后,他开启从“野外工作者”到服务创新的“店小二”的身份探索。他说:“人生有很多转折,有偶然有必然。曾经有过这么一段经历,那是流金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