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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于1997年的张林峰研究方向为高效的人工智能(Efficient AI),包括大模型、图像视频生成模型、人工智能数据集的压缩与加速等。他在CCF-A等高水平学术会议与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论文二十余篇,被引用2000余次,担任NeurIPS、ICLR、ICML、CVPR、ICCV等多个学术会议的审稿人,曾获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清华大学优秀博士论文、微软学者奖学金(亚洲共十二名)、清华大学蒋南翔奖学金等荣誉表彰。
李琳的研究领域包括开发单细胞多组学测序技术、研究哺乳动物生殖系细胞发育和疾病发生发展进程中的表观遗传学调控。她曾于2018年6月以第一作者身份在《Nature Cell Biology》发表题为《Single-cell multi-omicssequencing of human early embryos》的论文,并曾在《Cell》合作发表《The Transcriptome and DNA MethylomeLandscapes of Human Primordial Germ Cells》一文,以及在《Cell Research》合作发表《Single-cell multi-omics sequencing of mouse early embryos and embryonic stem cells》一文。
其中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在健全岗位选聘制度方面,意见指出,培养单位要从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等方面制定全面的博士生导师选聘标准,避免简单化地唯论文、唯科研经费确定选聘条件;要制定完善的博士生导师选聘办法,坚持公正公开,切实履行选聘程序,建立招生资格定期审核和动态调整制度,确保博士生导师选聘质量;选聘副高级及以下职称教师为博士生导师的,应从严控制。博士生导师在独立指导博士生之前,一般应有指导硕士生或协助指导博士生的经历。对于外籍导师、兼职导师和校外导师,培养单位要提出专门的选聘要求。
“昆曲的价值等同于我们商周的青铜器、宋代的汝窑瓷器。”据现代快报/现代+ 报道,87岁的白先勇在讲座中回忆,青春版《牡丹亭》首演后两年,他带着戏走向世界,“2006年在美国巡演一个月,非常轰动,当地报纸说这是1930年梅兰芳来美国演出后,中国戏曲又一次对美国文化发生的大冲击;2008年到英国,在伦敦连演两轮,在美国是满座的,在英国也是满座的。”他表示,大多数西方人对中国戏曲的了解限于京剧,知道昆曲的很少,青春版《牡丹亭》出海演出后,不少西方观众震惊于昆曲之美,“我们的文化瑰宝是可以为不同种族、国家的人所接受的,我们证实了昆曲的美学可以超越文化、语言的隔阂”。
白先勇与南京大学渊源深厚。1987年,他在南大演讲,介绍台湾文学,并与南大戏剧名家陈白尘、吴白匋交流。2005年,白先勇携青春版昆曲《牡丹亭》走进南大,作了“世间何物似情浓——青春版《牡丹亭》中‘情’的表现”演讲,受聘为兼职教授。2015年,南京大学设立“白先勇文化基金”,三年后,校园传承版《牡丹亭》在南大公演。2020年,南大启动“南京大学白先勇文化基金·博士文库”计划,通过青年学子博士论文的集中展示呈现台港暨海外华文文学的最新研究成果。
2022年9月,声线甜美、伶俐可爱的小史与MCN机构也就是多频道网络机构,苏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虚拟主播签约合同》,约定小史于指定平台使用公司为她提供的虚拟形象“乘黄”开展直播,公司对直播账户享有管理权。合同还约定了小史每月最少直播时间和开播天数,如主播单方面提前解约构成根本违约,需支付违约金。正是基于这样的约定,小史被公司起诉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虚拟形象属于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小史作为真人演员,擅自违反合作协议停播,违约事实明显,应承担相应违约赔偿责任。小史提出,违约金过高。主审此案的法官,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吴娅分析,判断违约金是否过高,应综合考量守约方实际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同时兼顾对违约方的惩罚性因素。
涉案的虚拟形象“乘黄”使用不依赖被告小史面部特征,更换自然人也可完成对形象的驱动,直播内容限于互动、演唱,未体现“中之人”,也就是真人演员独特的表演方式南宫NG注册平台入口,而且在直播时长、粉丝数量、打赏用户集中程度等方面均无法表现出粉丝群体对真人演员的高度黏性。虚拟形象“乘黄”与小史不具有“身份同一性”,具备复用价值。
“中之人”也就是真人演员,台前精彩演绎,与MCN机构幕后运营投入,两者结合方能共同塑造具有独特价值和具备持续营收能力的虚拟主播形象,任何一方违反约定都会导致损失。所以,MCN机构与“中之人”如果符合劳动关系特征的,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如不符合劳动关系特征,也应通过直播合同等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合作过程中要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强化创新创造,积极提供有价值、有深度、有趣味的内容,共同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虚拟主播分为真人驱动、AI驱动两种模式,真人驱动型虚拟主播依靠动态捕捉技术,将真人的表情与动作同步映射到虚拟形象上,既保留真人主播的个性,又被赋予虚拟形象的外观,在市场收益和参与热度等方面表现良好,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董炳和认为,此案的审理,填补了虚拟形象复用判断、虚拟形象价值损失的法律空白。
这个案件涉及的虚拟形象复用判断、虚拟形象价值损失均系法律空白,也没有裁判先例。法院的裁判思路清晰、说理全面充分,创新采用流量贡献度标准判定“身份同一性”,并以此为视角对虚拟形象与“中之人”也就是真人演员的关系给予评价,为虚拟形象损失及MCN机构可得利益损失认定明确裁判规则。这些都为相关新问题的处理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