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28.66

来源:NG.28.66 | 2024年11月22日 18:27
NG.28.66 | 2024/11/22

NG.28.66最新消息

NG.28.66

NG.28.66

NG.28.66

习近平指出,很高兴在中巴建交50周年这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年份访问巴西。刚才卢拉总统为我举行最高礼遇的隆重欢迎仪式,充分体现了对中巴关系的高度重视以及对中国人民的深情厚谊,令我深受感动。中国和巴西是东西半球两大发展中国家。回首过去50年,中巴关系跨越山海,探索出发展中大国相互尊重、互利友好、合作共赢的正确相处之道。巴西是首个同中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国家、首个同中国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拉美国家。近年来,在我和卢拉总统战略引领下,两国日益成为命运与共的可靠朋友、共促和平的积极力量,中巴关系正处于历史最好时期,不仅增进了两国人民福祉,也维护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壮大了全球南方的力量和声音,为世界和平稳定作出突出贡献。

习近平强调,今天我们将中巴关系定位提升为携手构建更公正世界和更可持续星球的中巴命运共同体,同时将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巴西发展战略对接,这是中巴关系发展的又一个历史性时刻,彰显了两国关系的全球性、战略性、长远性,符合两国人民普遍期待,将为双方推进各自现代化提供动力支撑,同时也彰显了中巴携手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促进世界共同发展的决心。中方愿同巴方一道,以人类前途为怀、以人民福祉为念,不断丰富新时代中巴关系内涵,做相互成就的“黄金搭档”,朝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更公正世界和更可持续星球的目标不断迈进,为人类和平和进步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三是担当与共,为维护世界和平和正义展现中巴力量。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说公道话、办公道事,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中方高度重视巴西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支持巴西在国际舞台上发挥更大作用,愿同巴方在联合国和金砖国家等多边机制内加强沟通协调,支持巴西明年担任金砖国家主席国工作,助推“大金砖合作”高质量发展,就坚持多边主义、完善全球治理发出更加响亮的金砖声音。

卢拉表示,巴中是相互尊重、相互依赖的好朋友,中国是巴西最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中国人民是巴西人民最值得信赖的朋友。今年是巴中建交50周年,热烈欢迎习近平主席在这个重要时间节点再次对巴西进行国事访问。刚才欢迎仪式上,我特地安排巴西艺术家演唱著名中文歌曲《我的祖国》,以此感谢中方对我去年访华的盛情接待并表达巴西人民对中国人民的深厚情谊。过去50年,巴中各领域合作取得丰硕成果。巴方期待以习近平主席访问为新起点,推动两国关系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新成果,携手构建更公正世界和更可持续星球的巴中命运共同体。巴西正在大力推进“加速增长计划”“新工业计划”“南美一体化路线计划”等发展战略,这些同中方“一带一路”倡议高度契合,双方加强发展战略对接,将极大助力巴西再工业化进程,促进南美一体化建设,树立发展中国家团结合作、互利共赢的典范。双方工作组要加紧探讨并推进基础设施、金融、产业链、科技、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合作。欢迎更多中国企业来巴西投资合作。巴方期待提升同中国互联互通和物流水平,促进巴中和拉中共同发展繁荣。巴方反对“新冷战”,主张推进世界多极化和基于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全球伙伴关系,愿同中方继续深化在联合国、金砖国家、二十国集团等多边框架内沟通协作,提升全球南方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巴方也愿同中方继续密切多边协作,为推动和平解决乌克兰危机等热点问题作出积极贡献。习近平主席这次访问已成为巴中关系史上的新的里程碑,开启巴中构建命运共同体的新篇章。

NG.28.66

NG.28.66

清光绪年间刑部提牢主事赵舒翘所著《提牢备考》被誉为“中国第一部监狱学著作”,搜集整理了清建政以来有关监狱管理的条例、章程及重要狱务的处理方法等。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斌通表示NG.28.66,《提牢备考》其中对矜恤囚犯着墨尤多,强调对老、幼、女囚及病囚应加关怀体贴等,闪耀着人权保障的耀眼光辉。

“《历代刑法志》详细描述了历朝历代关于刑法的理念及实施,其中隐含大量关于人权保障的基本理念和实践。”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必新指出,历朝历代崇尚慎刑、严格治刑、审慎定刑、宽宥有刑、人道施刑,强调“德主刑辅”“明德慎罚”,靠德政教化社会,这些对于今天的司法制度改良都有诸多启示意义。

“明德慎罚”作为中国古代政治基本理念,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自身内涵。中国人权研究会常务理事戴军表示,“明德慎罚”理念崇尚弘扬道德,谴责和反对奢靡荒淫、逸豫无度、贪残暴虐,将德作为选官任职的基本标准,讲究德罚并举、大恶必除,敬典以德、不滥施刑罚,几千年的历史中包含着丰富的、有着中国本土特色的人权思想。

尽管传统中国没有明确提出“人权”概念,但其文化模式下的人权实践,通过独特的文化路径实现了对人权的保障。北宋文学家苏轼的官箴法律文化以“民本”思想和“德治”理念为核心,倡导“礼治为本以德法相济”“法贵简约以吏治清明”“慎用刑罚以益国利民”,充分展示中国古代优秀传统法律的深厚底蕴与现实价值,体了传统民本思想在法律领域的深刻影响。

NG.28.66

NG.28.66

当有人擅自以公司名义借款并加盖公章,这种情况是否属于表见代理?如果借款人无法偿还,公司需要还钱吗?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某公司因员工的一笔借款合同被出借人诉至法院。 未经公司授权,自行填写委托书 11月21日,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李某与杨某系朋友关系,两人多年未见,杨某在某公司担任司机一职。2021年8月,杨某因资金需求向李某借款,并将公司车辆办理抵押备案登记,抵押权人为李某。 杨某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一张纸质授权委托书上自行填写委托人、受托人等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杨某向李某借款20万元,期限为60天,杨某在乙方处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随后NG.28.66,李某向杨某个人账户转账20万元。 由于杨某多次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其管理的公司车辆用于对外抵押借款,并以领取维修款的方式将公司资金占为己有并全部挥霍,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3年11月,经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 因杨某逾期不偿还借款,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所在的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相应利息。李某认为,杨某持有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符合合同形式要件NG.28.66,过程中还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电话授权,应属于有权代理;即使杨某无权代理,也应当构成表见代理。 法院:不构成表见代理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虽实施了以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的行为NG.28.66,但根据杨某本人供述及刑事判决书事实认定,杨某向李某借款行为并未经其公司授权,应属无权代理。杨某办理涉案车辆抵押及其与李某签订《借款协议》时,杨某并未持有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授权其办理借款、车辆抵押的授权委托书,虽李某称已由原法定代表人王某电话中授权,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此外,现无证据证明杨某此前曾被授予对外借款的代理权。 综上,杨某在未持有公司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李某仅凭杨某持有的公司公章、营业执照、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物品及杨某在《借款协议》上加盖公司公章等行为,即相信某公司授权杨某对外借款,其主观存在过失,外观上亦不存在使其相信杨某具有代理权的理由。杨某无某公司授权,其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故对李某要求某公司偿还借款20万元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昌平法院判决驳回李某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该案现已生效。 法官建议:出借人需要了解借款人的全部信息 法官表示,一般而言,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又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在无权代理中,还有一种特殊规则为表见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NG.28.66,代理行为有效。 表见代理本质是在代理人无代理权的情况下,因其具有代理权的外观表征,使相对人在无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能够对其产生存在代理权的合理信赖,从而使得代理效果归属于本人。表见代理的意义一方面在于保护善意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是促进交易行为的规范化。 在认定表见代理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提交充足证据证明其满足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包括:一、须是无权代理;二、须在代理行为外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理由;三、须相对人与无权代理人实施了民事法律行为;四、须是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 法官认为,本案中,杨某未持有公司办理借款事宜的书面授权文件,也无证据显示公司实际参与合同的形成和实际履行,结合杨某的职务身份,其不存在使李某产生代理权合理信赖的外观特征事实。需要注意的是,相对人负有核实行为人身份及权限的义务,于李某而言,其与杨某多年未见,李某对其出借大额款项并打入杨某个人账户的行为未采取审慎态度,也存在一定过失,因此杨某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 法官建议NG.28.66,在缔约借款合同时,出借人需要了解借款人的全部信息,如果对方声称是代表某公司进行借款操作,除了查看公司的经营状况、征信信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材料外,还要审核代理人是否有相关授权手续或具有相应职务、职权,绝不能轻信口头承诺。 另外,公司也要强化对公章、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重要印章的保存、使用和审批流程,详细记录每次使用的时间、用途、使用人等信息。如发现有人私自使用公章时,公司应及时调查核实,若确有违规操作,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利益,避免公司的信誉受损和遭受经济损失。 新京报记者 吴淋姝 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君

编辑:刘鹏时责任编辑:堵菡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