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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海林称,2012年他曾以电子邮件向张术丹发送其制定的《博士研究生行为规范》,其中第七条规定:“属于导师主持课题下的、或导师指导下形成的、或导师修改形成的成果,属于师生共享成果,不能独自发表……”张术丹当时回复“会遵守该规范”;2014年他将其制定的《研究生发表成果行为规范》发送给张术丹等研究生,其中第6条规定:因导师投入了巨大精力、发挥了关键作用,研究生学位论文属于师生共享成果,导师和研究生都不能独自出版发表。张术丹当时回复称“将切实遵守”。
2016年6月,张术丹提交的博士论文《绿色导向变轨型高技术产品早期消费者购买意向研究》通过答辩,获得中央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学位。毕业离校前,张术丹向中央财经大学图书馆提交了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申请将其博士论文保密(保密级别为内部,保密期限为5年),保密理由处载明:“本论文为导师课题成果,特申请保密。”
一审判决书显示,海淀区法院认为,博士论文是张术丹获得博士学位必须独立创作完成的,肖海林负有指导其研究创作的导师职责。因此,不能因为张术丹参与肖海林课题研究并承诺遵守师生共享成果的约定9479威尼斯,就认定二人存在共同创作博士论文的合意;亦不能因为肖海林允许张术丹在论文中使用他的课题申请书内容,就认定二人存在共同创作行为。
在经济赔偿方面,肖海林提出的赔偿诉求达四千多万元,包括多项惩罚性赔偿,还涉及“被张术丹占有2项特别重要成果的市场价值”,以及他十余年课题研究成果被“清零”并变成“剽窃”、相关课题项目被“闷杀”、出版专著流产、基金项目投标失败、因精神崩溃导致面瘫、未来预期收入减少等。不过,他的巨额赔偿诉求未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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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末,干警众筹救助金;2004年,绵竹市法院建立司法救助基金;2023年,司法救助工作纳入绵竹市经济工作要点,绵竹市法院与九家单位协力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的多元化救助格局……40年来,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法院始终紧紧围绕群众所切,率先在执行中探索了司法救助制度,帮助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渡过难关,一个个具体的人和事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类似的执行不能案件发生后9479威尼斯,干警们大多自掏腰包帮助当事人渡过难关。”时任绵竹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宋辉说9479威尼斯,类似的执行不能案件集中在两类情况9479威尼斯,一是被执行人在服刑且名下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二是因交通事故案件造成申请执行人极度困难,急需就医或家中孩子需要接受教育,但被执行人也因各种原因无法支付赔偿款项,导致申请执行人生活陷入困境。
彼时迈入21世纪,最高人民法院以诉讼费用为出发点,开始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开展救助。例如,200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从司法救助的概念、申请人的范围、申请程序、审查程序等对我国司法救助制度作了初步系统的规定。“此时的司法救助仅指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诉讼费用缓、减、免,救助对象和救助事项范围都还很狭窄。”宋辉介绍道,基于此背景,绵竹市法院拓展思路,率先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给予一定帮助。
在加大救助力度的同时,绵竹市法院善于总结、不断归纳,逐步形成了规范的救助制度。2010年11月,绵竹市法院修订了试行办法,印发了《绵竹市人民法院司法救助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救助金的使用原则、救助对象与条件,并对资金管理与审批程序进行了完善。2017年,绵竹市法院成立了司法救助委员会,专门负责审查相关案件,促进司法救助的专业化。
为全力保障职工权益,绵竹市法院多次组织召开职工、优先权人见面会,听取各方诉求,释法明理,取得各方理解支持。最终,优先权人将应受偿款项中的30余万元,管理人放弃报酬11万余元9479威尼斯,绵竹市委政法委协调拨付司法救助专项资金15万元,社会力量捐赠救助金7万元,共计63万余元用于保障破产费用和职工债权,残疾人职工受偿比例从27%提高至42%,非残疾人职工受偿比例提高至34.5%。2023年11月29日,绵竹市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至此该案圆满审结。
据了解,这是绵竹市法院首次针对破产案件开展的司法救助,也是首次在司法救助中接受社会捐赠。“对困难群众予以救助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工作。”绵竹市法院时任副院长、现任德阳中院研究室主任李玉兰介绍,近年来,绵竹市法院探索建立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的多元化救助格局,构建“司法救助+”共助模式。例如,从司法救助金的构成来说,绵竹市法院形成了“财政拨付为主,临时注入为辅,社会筹措参与”的经费保障体系。
2023年,绵竹市法院联合民政、教育、残联等9家单位,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明确对救助对象给予司法救助后,认为可能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将调查核实情况移送同级相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同时,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在办理社会救助时,认为救助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告知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或直接移送线索。“实施办法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的多元化救助格局。”李玉兰说道。
2023年10月,绵竹市法院按照惯例,对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回访。救助案件承办法官来到救助人李某某家里,在了解救助金使用情况的同时,询问并关心了李某某身体情况和孙子的学习情况。李某某已到古稀之年,儿子因遭遇交通事故身亡,生活随之陷入困境。“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感谢你们还惦记着我们的事,感谢党的好政策……”回访中,李某某激动地说道。
今年是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正式建立10周年,亦是绵竹市法院探索司法救助的第20年。新时代新征程,绵竹市法院作为“司法救助基金”的先行者,将继续发扬首创精神,坚持司法救助“生存保障”的办案目的,持续用心、用情、用力,不断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彰显人文关怀,为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提供充分且高质量的司法保护,铸就坚不可摧的公民权利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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